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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将研究支持跨境资产转让、完善外汇贷款管理等举措

2016年12月19日 16:15  点击:[]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未来将在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和事中事后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一系列既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外汇市场稳定,也符合资本项目可兑换长远方向的改革举措,包括研究支持跨境资产转让、研究完善国内外汇贷款管理、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债外汇管理等。

“但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改革的推出都要以能够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前提。”中国金融时报周一刊登该负责人的答记者问称。

该负责人称,未来在继续推进改革的同时,将积极适应外汇形势新常态,兼顾风险防控,在现有外汇管理法律框架内,针对少数投机套利和违法违规交易强化监管,包括督促银行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等,防范跨境收支风险。

该负责人介绍称,在打击虚假对外投资行为方面,外管局采取的举措包括加大对境外投资热点地区的外汇检查力度、强化境外投资真实性审核检查、保持对地下钱庄高压打击态势等。

同时,该负责人还提到,伴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通知”的实施,境内市场主体特别是中资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丰富,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目前外管局正针对政策实施后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待研究成熟后将及时予以公布。

数据显示,今年1-11月,中资企业(含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债签约额合计894亿美元,是2015年全年中资企业外债签约额的两倍;截至201611月末,中资企业登记外债余额为411亿美元,较4月末(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全国推广前)增长104%

中国11月银行结售汇逆差334亿美元,较上月的146亿美元逆差扩大逾一倍,且为连续第17个月出现逆差。外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当前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处于相对稳定的区间,且企业跨境外汇融资需求提升、内外汇贷款集中偿还压力明显减弱等积极变化继续显现。

   中国央行今年1月称,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州、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5月初,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央行和外管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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