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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监会拟修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2016年12月27日 18:05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促进汽车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起草了《关于修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对十方面内容做出了修改。其中,根据意见稿,汽车贷款发放将实施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制度,贷款人发放的汽车贷款金额占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而现在实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上一条:中资银行细化个人购汇流程 强调购汇不得用于境外购房等用途 下一条:发改委:允许发行债转股专项债券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贷款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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