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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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176号)的要求,校级科研型创新团队(包括A类和B类)需填报2019年度团队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团队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情况报告表》,并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份)交至行政楼321办公室,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zufe.edu.cn

附件:2019年度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情况报告表

科研处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