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财经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于2023年资助立项了第一批基地自设课题,目前各课题已陆续完成,我们将陆续推送课题研究成果,以飨读者。
地方债务风险是当前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已有研究主要从官员的政绩观、地方政府事权与财力不匹配等角度讨论地方政府举债的动力。然而在现实中,许多地方政府是在经济下行时期举债进行逆周期基建投资,有学者把这种现象称为“中央调控地方化”。因此,本文试图解决如下两个问题:地方政府这些年举借的债务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出于经济调控的动机?举债对经济的调控又起到了什么样的效果?与此同时,2015年新预算法出台后,中央对地方政府举债的监管变得更加严格,因此该文也分析了新预算法出台前后,地方政府在经济调控中的举债行为和调控效果出现了哪些变化。
研究结果表明,在新预算法实施之前,城市出口增长的减缓会导致该城市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增加债务。具体而言,出口每减少1元,融资平台的债务增加约0.87元。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这一系数意味着在2015年之前,出口增长的减缓可以解释融资平台债务增长的20%至30%。此外,随着地方政府债务的增加,出口下降也带动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增加,从而有助于维持经济增长和就业规模的稳定。然而,研究还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贷款规模占GDP的比重会上升,这表明地方政府逆周期举债行为可能带来潜在的金融风险积累。
进一步的讨论指出,在新预算法实施之后,在面对出口下降时,无论是在融资平台债务还是预算内发行的显性债务方面,地方政府都不会大规模增加举借。相应地,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也不会出现显著的逆周期增长,从而导致城市的经济增长和就业更容易受到出口冲击的影响。同时,城市贷款占GDP的比重在出口下降时也不会上升。这些发现表明,新预算法通过加强监管和堵塞地方政府举债的后门,有效地控制了地方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然而,显性债务管理体制在经济调节功能方面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
该文认为文章的发现可以从两个方面对现实有所启发。首先,继续坚持积极稳妥地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同时,应更加关注如何使地方显性债务和中央国债在逆周期调节中发挥更大、更有效的作用。考虑到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这方面的政策调整显得尤为重要。其次,由于地方政府借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应对经济需求的冲击,因此从根本上化解债务风险需要推动国内收入分配改革,促进收入增长和扩大内需,从而减少政府举债刺激经济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