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法律问责对落实预算法更重要

作者: 财新网浏览数: 49

今年8月底修订的新《预算法》将于2015年开始施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称,这次《预算法》修订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把预算从政府手中的分钱工具变为约束政府收支行为的制度安排。

在11月19日举行的“2014凤凰财经峰会”上,刘尚希表示,在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过程中,应该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除了行政问责,法律问责更加重要。

刘尚希认为,新《预算法》通过后,实际上就是要严格约束“政府这只手”,让“政府这只手”更好地发挥作用,而不是随意去发挥作用。

“老《预算法》可以说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约束作用”,刘尚希称,因为过去从来没有发现哪个地方因违反了《预算法》而受到法律追究的。从这点来看,至少过去《预算法》的约束作用是很弱的,没有真正有效的贯彻实施。

他表示,一分立法、九分落实,真正的难点在于落实新《预算法》。有效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涉及到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如果仅仅有了立法,而不能有效的贯彻实施,那只是有了很多法律文本。

“中国制定了240多部法律,但是很多法律在‘睡觉’,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刘尚希说,在贯彻执行《预算法》过程中,应该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除了“免职”这种行政问责,法律问责可能更加重要。

《预算法》里的问责条款比以前细了很多,一旦出现违反《预算法》的情形,不仅要行政追责,有些要进入司法程序,受到法律的追究,这样就可以形成很好的守法效应。刘尚希强调,“只有严格执法,《预算法》才能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