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传统财政预决算报告难以呈现政府完整的财务状况信息,为社会各界诟病,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均未反映,而这些政府财务“家底”有望在2020年建立起来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充分反映。
12月31日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公布。方案表示,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起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报告要按规定接受审计,报人大备案后,向全社会公开。
中国当前的政府财政报告主要是财政预决算报告,涉及财政收入、支出以及盈余或赤字框架等信息,但无法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运行效率。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通常也称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等。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可以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
方案表示,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先行试点,由易到难,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按照方案中提出的时间表,2014年-2015年,重点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清查核实政府资产负债信息,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建设,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制度、信息和技术基础。2016年-2017年,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2018年-2020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公开制度等。
2012年以来,财政部选择北京、黑龙江、江苏等23个省份探索试编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完整地反映政府收支状况等。但试编报告只针对内部,不上人大以及不对外披露。财政部国库司(支付中心)副主任娄洪今年2月曾撰文表示,从前期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的经验看,一些地方还存在理念更新难、自我规范有顾虑、投入力量不充分的问题。
娄洪称,从传统的收支决算到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要建立一系列制度规范,报表编制涉及10多万个勾稽公式和70多万个行政事业单位,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