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持续下行,地方政府直面“稳增长”和“防风险”双重任务,其中关键一环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理顺地方融资机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12月22日表示,在财力增长放缓、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的形势下,地方偿债能力下降,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
12月22日,楼继伟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此前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大量举借政府债务,造成了庞大的债务堆积,融资成本高,风险大。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2014年8月底新预算法修订通过,增加对地方债务管理的原则要求,10月国务院下发“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从2015年开始,地方政府债务一方面实行限额管理,2015年设定的举债“天花板”为16万亿。地方政府债务还被分类纳入预算管理,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也在相应完善。
另一方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90%以上是通过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债,平均成本在10%左右,地方政府每年需支付较高的利息。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先后向地方下发三批共计3.2万亿元置换债券,将此前的债务置换成债券的形式。
楼继伟表示,今年的置换债券额度实现了对当年到期债务的全覆盖,将被置换的存量债务成本从平均约10%降至3.5%左右,预计将为地方每年节省利息2000亿元。另外,置换债券虽然不直接增加投资,但在目前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等情况下能够抵顶减收,为地方腾出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创造了条件。
但是,当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财力增长放缓,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收支矛盾尖锐,也给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带来一些困难。楼继伟表示,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
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楼继伟强调,一些地方政府仍然违规举债,或为企业举债违规提供担保承诺等;个别金融机构继续为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提供支持,并要求政府进行担保。“明股暗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
此外他还指出,融资平台公司缺乏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自身“造血”能力较弱,与政府的关系短期内难以厘清,制约了市场化转型的进程;或有债务处置涉及面较广、情况复杂,加大了处置难度。
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楼继伟表示,首先要履行政府存量债务偿债责任。他指出,“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
对于政府或有债务要妥善处置,楼继伟表示,确需政府代偿的,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由地方政府按照合同约定安排预算资金代偿,并依法对原债务单位及有关责任方行使追索权。今后地方政府新增或有债务,应按照担保法规定严格限定在政府为外债转贷提供担保的范围内。
他还强调,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在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存量债务的基础上,关闭空壳类公司。实体类公司转型过程中,做好存量债务处置、清产核资、人员安排等工作,切实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流失、逃废债务等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