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意见表示,将坚持权责明晰、突出重点、放管结合、以及稳妥有序的基本原则,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协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意见提出,将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工作。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将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监管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