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试点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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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视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于前日出台。该文件中最为瞩目的内容当属国资监管机构从管企业转为管资产,对于下一步如何改革,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吹风会上表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国资委授权模式,另一种是国务院授权模式。今年,国资委和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管理的110多家央企中积极推进包括直接授权试点在内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许宏才指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样的制度设计,将改变以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的运作模式,而改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授权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这实质上是在政府和市场之间设立了一个“界面”和“隔离带”,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个平台,按照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层层传导,规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在两种授权监管的选择上,许宏才指出,在国资委授权的情况下,还会在中央层面组建中央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国务院授权。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在出资人和企业之间迭床架屋和拉长委托代理人链条,有利于进一步理清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试点逐步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指导意见》还明确要求,提高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许宏才指出,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到2020年将提高到30%,同时自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建立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几年调入力度逐年加大,截至目前累计调入近600亿元,今后会进一步提高,体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