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增值税制将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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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日起,营改增试点就将全面推开。这意味着,约5000亿规模的减税大幕将正式开启,与此同时,从2009年起迈出第一步的增值税制改革也收官在即。自此,在我国历史上可以追溯到商代的营业税将退出税制舞台,消费型增值税制将正式确立。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指出,营改增全面试点正在重新塑造中国的增值税制,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意味着2009年启动的消费型增值税制改革正在走向收官阶段。不过,他也强调,税制改革不会就此停下来,而只会更加深入。

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表示,可以预期,作为我国最大的主体税种之一,增值税改革的脚步将一直前行,而本次全面推进营改增的改革也依然不会是增值税制改革的终点。通过使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链条管理,将逐步形成全链条的增值税抵扣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建设和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日前从业内获悉,作为将改革成果固化的重要内容,增值税立法将是增值税制改革的最后一步,可以预期最早会在2018年推进。

    此外,对于增值税立法中的一大挑战,即中央地方分成,方案年内有望落停。“相关部门大批量的调研已经在进行中,从调研密度来看推出应该不会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