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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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昨日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它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通知称,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住建部门联合申报。试点城市应在城市重点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将供水、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燃气、排水等管线集中铺设,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解决“马路拉链”问题,促进城市空间集约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