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又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头戏。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称,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基础和支撑,是理顺政府间关系的逻辑起点和前置条件。在10月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年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一书中,楼继伟发表了署名文章《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关于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楼继伟表示,要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完善政府事权划分的法律制度,加快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其中包括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加强财税立法等。
1994年实施的税制和分税制改革,并未触动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而是承诺分税制改革后再来处理。20年来,这方面改革进展缓慢,成效有限。
楼继伟在文章中称,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支撑。
对于当前暴露的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问题,楼继伟在文章中总结了五个方面,包括事权划分缺乏法律规范、诸多事权划分不清晰、部分事权划分不合理、一些事权执行不规范、中央事权明显不足等。
楼继伟在文章中提出了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这包括,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其次,完善政府事权划分的法律制度。楼继伟强调,在宪法中明确事权划分原则,对中央和地方各自专有事权、共有事权、委托事权等形态做出原则规定。
楼继伟认为,中央事权可以规定得大一些,除适当例举国防、外交、国家安全、货币等事物为中央专有事权外,宪法对其它中央事权可只做原则性保留的规定。同时,明确地方事权行使应以不损害政治稳定、市场统一和其它地区利益为原则。
在加快推动相关领域改革方面,楼继伟表示,要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他强调,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前提下,中央对财力困难的地区进行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政府也要相应承担起均衡区域内财力差距的责任,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
对于加强财税立法,楼继伟强调了两个方面:首先,研究制定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财政法律制度。总的看来,预算法是预算管理的程序法。在修订预算法的基础上,还应当制定财政基本法、财政转移支付法等实体法,围绕规范中央地方财政管理,明确各级政府财政管理权限、各级财政收支范围、政府间转移支付等内容,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资产、资源权益作出原则规定,营造严格财经纪律、硬化政府间预算约束的运行环境。
其次,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研究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限和税收征管权限,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遵循国家统一税收法律的基础上,坚持不对生产和流通环节课税、不实行地域歧视政策的前提下,就地方税的税目税率调整、税收减免等事项作出规定。
此外,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对其它立法中涉及财税事项的内容进行评估,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