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扩大到所有小型微利企业,并将增值税和营业税免税优惠再延长两年。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昨日在北京表示,由此带来的减税规模超过一千亿元。此外,财政部正酝酿推出五项减税政策促进创业创新,包括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抵扣,鼓励向初创期企业投资,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税收优惠措施。
近年来小微企业减税不断加码,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长月营业额2万至3万元小微企业免税期限至2017年底,并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从20万元扩大至30万元。
王建凡还表示,财政部将从五方面继续加大减税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创新。一是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办法,适当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越多,加计扣除的额度就越大,激励作用越大,有效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王建凡还透露,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财政部将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研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对众创空间等予以适当税收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