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地方债务累计已置换7.2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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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周五称,随着2016年GDP的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预计到2016年末全国政府债务的负债率不会出现大的变化。

财政部网站刊登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答记者问的新闻稿并称,截至9月底,全国地方政府今年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347亿元人民币,占全年新增限额的96.2%;与此同时,全国地方累计完成发行置换债券7.2万亿元。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中国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如果以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

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0.66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数据计算,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8.9%,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随着2016年GDP的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预计到2016年末负债率不会出现大的变化,”财政部称,“今后,我国GDP和地方财政收入仍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也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供了根本支撑。”

2015年底财政部发文明确,将在三年左右的过渡期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中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初步匡算,2015-2016年债务置换累计为地方节约利息支出6,000亿元。

“根据相关指标评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财政部称,但是,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风险超过警戒线、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等等。

2016年中国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00亿元、专项债务4,000亿元,比上年增加5,800亿元。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地方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规范政府举债程序;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估和预警,坚持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风险事件,依法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合理分担风险。

同时,合理安排新增债券规模,通过开好“前门”,满足地方政府合理融资需求;并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减轻地方政府利息负担,缓解地方偿债压力;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

“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会同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财政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