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外界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再迈一步,在八大部委集中开会研讨的基础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望在今年3月份前出台。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称,2月5日,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8家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国土部机关集中办公,就近期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展开研讨。
第二次集中办公讨论研究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过渡期间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这次会议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第二次集中办公,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表示,这种适时集中办公的做法将形成制度,建立常态化机制。
据国土部介绍称,参会人员反映,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任务繁难,需要部门协同作战,集中办公机制有利于沟通协调,针对问题集思广益,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
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因条例大多是原则性条款,真正落地需要操作细则。《实施细则》便是重要的一个配套文件。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1月15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也曾要求,2015年要全力以赴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其中第一项工作就是“抓紧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细则”。
据《第一财经日报》获得的一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显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总计15章,共186条。框架结构上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衔接。以细化落实《条例》为目标,注重具体制度的可操作性。
目前尚不清楚这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是否为最后的版本,在官方正式公布前,可能其中一些内容还可能发生变动。
这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重点明确了《条例》中的登记机构及人员、登记类型、登记薄证、登记程序、登记权利类型、登记信息查询及共享制度等方面的重要制度。以各种不动产权利登记、各类不动产登记类型为主线,对登记的适用情形、提交资料等进行了细化。
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属地原则、查询主体及查询范围问题。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由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作为查询主体,可以查询法定范围内的登记资料。
这也意味着,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以人查房”,进而去“反腐”。
有官员称,至于其它的,像房产税,没有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件事情照样可以运转,无非就是把资料从不同地方拿过来整合,或是登记机关已经整合好直接拿来用。所以,是否开征房地产税、何时开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没有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