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险税优政策有望12月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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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养老保险投保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税收制度的制约,税收优惠政策迟迟没有出台。”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1129日出席《2015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大中城市报告》发布会时称。  

不过,他透露,商业养老保险税优政策即将出台,时间就在今年12月底。“但政策出台后是否能执行得好、选择什么样的制度是一个挑战。”  

“未富先老”难题当头,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第二、三支柱的发展一直不尽如人意。上述《报告》显示,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仅为59.7(指数评价基准为1-100),只是基本满足了城市职工的养老储备要求。  

分企业类型看,国有企业职工养老储备总指数最高(63.8),其它类型内资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最低(56.1);分行业看,金融业和采矿业最高(均为62.1),住宿和餐饮业最低(57.4);分企业规模看,1000-9999的企业最高(65.9),19人及以下的企业最低(46.8)。  

《报告》显示,受访者中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人数比例仅为33.5%,而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人数占比为41.3%。另外,企业没有提供重大疾病保险、商业意外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中任何一项的受访者高达38.3%;而个人没有购买上述任何保险产品的比例为42.0%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商业养老保险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测算的数据显示,截至到2014年底,中国商业养老保险资产占GDP的比例为2.6%,美国为42.5%;中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密度为185/人,美国为1258美元/人;中国商业养老保险的深度为0.4,美国是2.3  

基于调研结果,《报告》建议,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但要注意路径选择,抓住改革重点;提高职工养老储备水平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尤其是尽快推出“税延个人养老账户”,让职工自己参加投资增值;重构家庭大类资产配置有利于提升职工养老储备水平,但需要完善资产市场,并进行文化塑造。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认为,需改革的方面包括,实现社保体系异地转移接续、提高获得退休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延迟退休等。  

   在郑秉文看来,社保体系难以实现异地转移接续的问题在于统筹层次低。“2009年宣布实现省级统筹,但现在事际上省级统筹也没有真正实现。‘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实现全国统筹,但如果方案还像200966号文一样,还是难以实现,跨省跨域跨统筹单位的流动还是需要打条,这是非常诡异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