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大背景下,时隔九年,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再次调整。中国政府网3月3日发布《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称,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促进外贸稳定发展,自2015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
中国从1985年开始实施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由于这一制度涉及到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并一度被当做调节出口的重要工具,过去30年间政策变动频繁。
出口退税调整方向之一是中央和地方分担机制的变动。2004年出口退税政策改革,建立起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即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为之承担的出口退税数额相应增长,造成出口大省政府财政缺口快速扩大。2005年8月,中央和地方负担比例调整为92.5:7.5。
此次国务院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2015年退税所有部分都是中央出钱,但是文件后半句话又留了一个口子,要从地方调一部分钱。“有这个‘定额上解’等于地方还得负担一部分。”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天永称,出口退税对中国的出口影响较大,其调整跟汇率情况都相挂钩。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意味着中央政府可以拿出更大力气维持出口。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4年出口退税11356亿元,同比增长8%,相当于去年税收收入的10%。
出口退税制度的另一调整则是退税率变动。此前,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出口退税率不断上下调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多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共有1971个税号商品实现了出口全额退税。
今年1月1日起,血管支架、喷涂机器人等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业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再度上调,纺织服装实现全额退税。
尽管目前出口退税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刘天永表示,短期内仍存在适度上调出口退税率的可能。
通知还表示,中央对地方消费税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改为以2014年消费税返还数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具体出口退税上解基数、消费税返还基数,由财政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