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鼓励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名单的高风险地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
此举旨在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保障政府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审慎控制新建PPP项目规模,防止因项目实施加剧财政收支矛盾,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通知指出,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比例,并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对外公布。
在进行财政支出能力评估时,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额可参照前五年相关数额的平均值及平均增长率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通知要求“通过论证”且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PPP项目目录,并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