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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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健全和完善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产权流转,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通知明确,股权管理事项包括:设立公司、股份性质变更、增资扩股或减资、股权转让或划转、股权置换、合并或分立等可能引起股权比例变动的事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确认等需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履职的事项。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规范国有金融资产确权、登记、评估、转让、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为。按照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国有金融企业产权进场公开交易力度,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管理。

   同时,加强和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行为。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和地方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金融企业国有股权管理情况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