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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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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0年03月13日 09:34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我省“双一流”和“双高计划”建设,更好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及各分会成员。

2.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3.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4.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4),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与各高校、各分会协同组织实施。各高校和各分会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限额推荐申报立项。我校限报4项。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

3.我校将按质量优劣排序后,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学会秘书处。

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50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四、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课题承担单位验收完成后,将验收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寄学会秘书处,并附上课题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重点课题需要)。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五、其他事项

1.统一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 格式),文件名为“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姓名”。

2.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 附件【选题指南.docx】已下载
  • 附件【申报书.doc】已下载
  • 附件【活页.docx】已下载
  • 附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校内申报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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