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5日公布,2016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采购规模为31089.8亿元,剔除一些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支出5358.5亿元,全国政府采购同口径规模为25731.4亿元,较上年增加4660.9亿元,增长22.1%,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1%和3.5%。
从政府采购结构来看,货物类采购规模占政府采购总规模比重下降,工程类采购比重相对稳定,服务类采购比重上升明显。货物类采购规模为7240亿元,较上年增加668.6亿元,增长10.2%,占全国政府采购同口径规模的28.1%,较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其中,台式计算机、车辆等通用设备采购规模下降8.4%;医疗卫生、教育科技领域的专用设备采购规模增长6.9%;医药品采购规模增长19.5%。工程类采购规模为13630.4亿元,较上年增加2475.2亿元,增长22.2%,占全国政府采购同口径规模的53%,与上年基本持平。服务类采购规模为10219.3亿元,剔除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支出5358.5亿元后,服务类采购同口径规模为4860.8亿元,较上年增加1516.9亿元,增长45.4%,占全国政府采购同口径规模的18.9%,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从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来看,分散采购规模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公开招标规模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重下降明显。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规模分别为16446亿元、6132.9亿元、8510.8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分别为52.9%、19.7%和27.4%。分散采购比重较上年上升6.7个百分点,主要是一些地方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项目相应减少。公开招标规模为19935.3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64.1%,公开招标仍占主导地位,但所占比重较上年下降13.6个百分点,主要是不少地方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相应减少了公开招标项目数量。同时,各级预算单位根据采购项目不同特点,选择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逐步增加。
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来看,支持节能环保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得到较好发挥。全国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规模达到1344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76.2%。全国优先采购环保产品规模达到1360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1.5%。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总采购额为24036.2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额为10193.9亿元,占授予中小微企业总采购额的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