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周三表示,部分地方政府将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单作为一种融资手段而积累一些隐性风险,要加以严防,对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风险的PPP项目不安排财政资金。
他在上海召开的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并称,PPP改革经过四年努力建立了“五位一体”制度体系,形成了一个统一的PPP大市场,落地了一大批支持转型发展和民生保障项目,并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统筹政府市场两个资源方面,进行了先行先试的探索。
“在PPP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对新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产生了风险分配不合理、明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重建设轻运营、绩效考核不完善,社会资本融资杠杆倍数过高等泛化异化问题,积累了一些隐性风险。”他强调,应高度警觉并要切实加以解决。
针对现有PPP改革存在的问题,史耀斌指出,下一步首先要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进行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规范项目开发,不触底线、不碰红线,做真PPP项目;创新管理方式,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跟踪管理。
其次,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风险不合理转移。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控制实体企业融资杠杆倍数,严防表外业务风险。加强部门监管协同联控,预防金融财政风险。
同时,要把住关口,系统优化管理。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市场创新智慧;把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抓好公开公平采购,防止歧视和垄断;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鼓励融资创新,提高项目可融性,降低融资成本。
此外,还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已进入开发阶段的PPP项目达6,778个,总投资约10.1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已落地项目2,388个,投资额约4.1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