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金融监管框架改革提上日程,但各方方案分歧颇大。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近日发布《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6)》提出宜以“更加保守”和“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改革。
年内金融工作会议将定调
去年股市大幅波动暴露出现有金融监管协调的弊端,金融监管框架改革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被正式提出,随后“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合并的呼声不绝于耳。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表示,年内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对此定调。
分四步走建主管委员会
《报告》建议金融监管框架改革分四步走。第一步,在坚持分业监管体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机构间及与央行间的协调,逐步将协调机制进行巩固与完善,并形成法律约束机制。
第二步,依托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形成实体性的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监管协调的部门分工与责权利。
第三步,授权“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统筹中国金融监管组织框架调整,理顺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之间的边界,由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系统重要性机构及统计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三会”为班底组建一个或两个新的监管部门,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工作,并逐步明确地方政府部门的责任。
第四步,最终形成“三层”+“双峰”的监管框架。其中,“三层”是指顶层为金融稳定委员会(或由央行负责),中间层为具体的金融监管机构,底层为相应的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双峰”是指具体的监管职能分为审慎监管机构和行为监管机构。
其中,审慎监管机构是由现有“三会”中的具体监管部门组成,而行为监管机构则为独立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