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沪深证券交易所也相应发布了实施细则。这是监管层继2015年7月、2016年1月之后发布的新版减持新规,旨在进一步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市场人士认为,减持新规从强化减持约束和填补规则漏洞两方面,给大股东肆意减持带上“紧箍”,有利于引导市场长期回归理性,形成有序的资本市场。
具体来看,在保持现行持股锁定期、减持数量比例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则不变的基础上,减持新规针对过桥减持、精准减持、恶意减持等问题,明确有关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出让方、受让方的减持数量和持股期限要求;引导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规范、理性、有序减持;规范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的减持行为;健全减持计划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诚信义务,防范其通过辞职规避减持规则;明确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其持股应当合并计算;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强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减持行为。
从两大交易所公布的细则来看,新规要求,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在现行证券法律体系下,完善后的减持制度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股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治理,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因此,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将更有利于引导产业资本专注实业,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对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应该说皆是正面的。
邓舸强调,证监会将继续贯彻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减持过程中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从严惩处,确保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国泰君安分析师孙金巨认为,减持新规基本上杜绝了上市公司重要股东集中清仓式减持的所有渠道,将引导股东更加注重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大股东和特定股东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均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这将大大减少限售股解禁后市场的减持压力,给大股东肆意减持带上‘紧箍’。2017年首发原股东解禁规模9436亿,定增解禁规模1.43万亿,合计2.37万亿,减持新规后,整体减持压力将逐步后移,2017年减持压力将大减。”
兴业研究的策略分析师林莎分析称,本次股东减持新规对二级市场退出渠道进行规则重塑,实现了首次融资-再融资-减持退出的全链条多环节制度管控,监管层持续引导市场回归理性化的监管思路明显。林莎认为,新规对减持约束的加强,其政策力度进一步强化市场关于监管抑制套利的政策预期,对股票质押等高流动资产价格构成直接影响。
《新华社》刊发署名文章表示,在中国股市仍处于弱势调整,沪指一度跌破年线的背景下,监管层出手对重要股东减持行为进行规范,无疑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遏制非理性减持冲动,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另一方面,提振投资者情绪,为市场重塑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