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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应抓紧制定发展混合经济中的“负面清单”

2014年10月23日 12:18 中国证券报 点击:[]

中国证券报周四报导,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指出,应加快制定发展混合经济中的“负面清单”,便于各方对政策有底,同时也便于操作,避免改革在方向和性质上的争论。

他认为,按照市场取向深化国企改革不是要削弱国有企业,而是通过改革实现国有企业自我完善,这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底线”和“红线”。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比如航空、军工、油气、电信、棉粮国家储备等,国有资本必须保持绝对控股,不属于这些领域可以相对控股、参股甚至退出。

他表示,“负面清单”的范围不宜太宽,除此以外的领域和行业,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都可以控股。“项目清单”以外的领域和行业由谁控股,由企业自主决定,由市场竞争决定。同时,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进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流失问题的防范,加强监督机制创新和内控制度建设,引入社会监督,保证混合所有制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对于国企改革方案为何迟迟未出,他解释称,国企改革总体设计已有方案,但有关方面认识还不一致。国企改革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社会各界对国企改革寄予厚望,这就要求方案能够真正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国企改革有新的突破,抱残守缺、修修补补难以满足社会的期待,同时要求方案要符合中国国情切实可行。

“出台的国企改革总体方案要能够很好执行,基础则在于有关方面的认识要一致,认识不一致就没法很好执行。”他说,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统一认识,按照中央深化改革小组确定的时间表尽量争取年底前推出。

目前,国资委允许的第一批央企四项改革试点有三项试点包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授予董事会职权,试点央企的方案已经拿出来了,国资委也已进行了讨论,另一项,即派驻纪检组的试点方案目前正在抓紧制定。

他建议,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可以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在尽快推进新建项目和企业吸引民资的同时,还要积极推进存量国有资本的混合,同时,要研究制定办法,促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减持国有股,使国有企业控股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

他说,从长远来看,要真正达到发展混合经济的目的,至少要达到三个条件,即:实现集团层面的混合;国有股持股比例不能太高;公司治理中要有非国有资本的产权代表。

他还指出,深化垄断行业改革也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助推器。对于自然垄断行业,重点是推进电力、电信、油气、航空、铁道、公用事业等自然垄断行业改革,一方面要加快实现自然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的分离,尽快将网络型自然垄断业务剥离出来,放开竞争性业务。

另一方面,根据自然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分别进行改革,对自然垄断性业务的经营主体,重点是提高经营效率和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政府监管,在严格核算成本的基础上实行政府定价。对竞争性业务的经营主体,应尽可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竞争机制,严格依法经营,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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