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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首就地方违规举债问责

2017年02月21日 16:34  点击:[]

内地自2015年初实施新《预算法》至今逾两年,财政部近日首度就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提出问责。据内地媒体报道,今年1月初,财政部分别致函内蒙古、山东、河南、重庆、四川等五个地方政府及商务部、银监会两个部委,建议对辖内部分县市及金融机构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严肃问责,于23日前将结果反馈给财政部。但据了解,目前五省区和两部委均未反馈问责结果。

去年下半年内地地方债务管理明显收紧,中央连续下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多份文件,重申地方不得违规举债且中央不再兜底,并再一次摸底地方债。财政部下发的函件显示,此次问责缘起2016年下半年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部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94号),组织相关地区财政督查专员办事处进行专项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是违规举债、政府出具担保函等。

事业单位借钱政府部门使用

财政部在公文中强调,2014年修订的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除此之外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企业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财政部下发的函件显示,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地方城投公司或企事业单位违规向金融机构贷款,但资金使用主体却是政府部门或还款来源为财政资金。比如,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过与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支持其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105.5亿元(人民币,下同),资金则由各盟市旗县交通局使用;山东省邹城市则“创新”地通过市总工会向全市职工发行理财产品筹集8亿元资金后转给当地城投公司使用,但由财政资金承诺还款。

在违规担保方面,财政部发函显示,一些地方政府出具承诺还款付息的承诺函,或将相关借贷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比如,在四川巴中市、重庆黔江区,由当地财政局出具还本付息承诺函,帮助当地城投公司获得融资;河南省驻马店市则将当地公共资产管理公司1.78亿元信托贷款还本付息,纳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

专家:能否“动真格”对今后很关键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中的涉事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也被追责,财政部向其监管机构银监会、商务部发函,要求严肃追究相关机构责任,必要时督促对有关责任人尤其是授信管理人员严肃问责。

财政部在向商务部和银监会的致函中还表示,“地方债务管理事关总体国家安全,事关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上升到“事关总体国家安全”层面,这一表述是第一次,显示了财政部对规范地方举债、实行财政预算硬约束的坚定立场。不过至今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并未反馈落实,意味着地方债务的管理仍有很多困难。按以往处理情况看,上述地方财政的承诺函将作废并收回,而对责任人尤其涉事地方官问责能否“动真格”,则对今后的地方债务管理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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