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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试点扩围密集筹备中

2017年08月17日 11:00  点击:[]

作为我国首个水资源税试点,河北税改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并于8月1日成功开出我国历史上第一张水资源税票。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杰刚介绍,推进一年多来,试点成效逐步显现,初步实现了预期目标。

一方面,征管漏洞得以堵塞,水资源税收入明显增长。受税收征收刚性和超采区地下水税额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与试点前水资源费相比,水资源税收入增长明显。另一方面,试点一年来,税改“绿色”红利显现,用水户节水意识普遍增强,2016年全省总用水量比2015年减少4.6亿吨。

据了解,在河北的水资源税改制度设计中,实行差别税额标准。按照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设定税额标准。地下水高于地表水,超采区高于非超采区,管网覆盖内高于管网覆盖外,对洗车、高尔夫等特种行业从高制定税额标准,对超限额农业生产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

据介绍,政策执行中,高耗水行业水资源利用成本大幅增加,倒逼企业调整生产用水方式,主动加大节水设备投入力度,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生产耗水量。

此外,河北全省用水结构也显著优化。一直以来,地下水超采严重是河北水资源利用的一大顽疾。地下水税负高于地表水等一系列管控措施的实施,使得优化用水结构、抑制地下水超采的作用也逐步显现,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关停自备井935眼。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肩负着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任的首个试点,河北水资源税改革本身的制度机制体系已经初步完成,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下一步水资源税试点红利在更广范围内释放铺好了路。

例如,在税收征管上,水资源税实行的是以“税收共治”为主要特点的全新的征管模式,需要水利部门和税务部门两个部门的协作和共治,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管理差别很大,是全新的征管模式。

“水资源税改革不是简单的费改税,而是破解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的重要抓手,是一项系统性的长期工程。”李杰刚指出,河北已经逐步构建起“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有的改革举措属全国首创,有的破解了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比如,正式开启了联合管税模式,税务部门和水利部门一起调研、共同核查、联合督导,尤其是“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2.0版”今年8月正式上线运行,水资源税水量核定全流程网上办理,部门之间信息全面实现实时共享。

业内专家指出,水资源税改革,能够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有效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促进企业转变生产方式。而在河北试点,就是要率先在试点地区清费立税,为全国完善资源税制试制度、趟路子。

据了解,日前,已有多地赴河北就水资源税改“取经”。试点扩围地区的选择,一方面要考虑到地方是否有意愿,有准备,具备条件,另一方面也会综合考虑地方的水资源情况。一位地方财政人士表示,水资源费改税给地方财税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而言,“征管部门的技术配置要到位;征收地和各级政府利益链条要理顺;原体制和新体制要衔接。此外,费变为税之后,公共财政收入纳入统筹安排,肯定也有一个利益的再构,这个也要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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