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成果|钟晓敏等:中国环境保护税法与企业环境责任表现:政策效果与作用条件
2023年09月10日 10:18 点击:[]
近日,地方财政研究院院长钟晓敏教授、鲁建坤副教授和硕士研究生楼蕾的论文《中国环境保护税法与企业环境责任表现:政策效果与作用条件》公开发表于《经济学家》2023年第8期。
本文基于2015-2020年中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方法研究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微观环境效应及其作用条件。实证发现:(1)提升征收标准是施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企业环境责任的关键。在提高征收标准的省份里,企业环境责任综合得分平均比其他省份相对提升了约7.2%;(2)政策效果既受到政府执法刚性的影响,也受到媒体监督力量的影响,当地执法刚性越强,或企业受到的媒体关注度越高,环境保护税的作用越大;(3)小规模企业、非国有企业和金融约束强的企业主动提升环境责任表现的内部动机相对较弱,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效果更强。得到的启示为:尽管环境保护税以法的形式施加制度性约束,企业环境责任落实仍具有被动性,政策效果进一步释放还需加强执法等政府力量建设,应引入媒体监督等外部社会压力,形成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格局,并针对企业特征差异化精准施策。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 执法刚性 媒体关注 企业内部动机 企业环境责任
本文以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环保税法作为准自然实验,考察政策实施对企业环境责任表现的影响及其作用条件。研究结论如下:(1)环保税法的正式实施显著促进了企业环境责任履行,关键在于提高征收标准。从环境信息披露指标计算的企业环境责任综合得分情况看,在环保税替代环保费过程中提高征收标准的省份里,企业环境责任综合得分平均比其他省份的企业高0.8862分,相当于在样本平均值水平的企业环境责任提高了约7.2%;(2)从企业外部看,这种政策效果随着执法刚性的增强而强化,随着媒体关注度提高而强化。(3)企业主动提升环境责任表现的内部动机越弱,环保税的政策效果越强,具体表现为,小规模企业、非国有企业和高融资约束企业对环保税政策实施的反应更加敏感。本文的政策启示如下:第一,环保税政策效力的发挥,需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环保税的强制效力,受制于执法刚性程度。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健全环保执法能力、加强人大对地方的环保执法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执法刚性。同时,可以鼓励地方政府不断出台配套的地方性环境政策以及相应法规,强化执法刚性。第二,应当充分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加入环境治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提高各地区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合力促进企业加快转变经营观念,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第三,环境治理中应当充分注意企业个体特质的差异性,精准施策,增强企业主动承担环境责任的内部动机,并适当解决企业面临的资源约束,促使企业经济理性地提升环保责任表现。最后,深入细化和合理设置更多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征档次,打造越低于规定的排污标准,对应越大的税率优惠幅度的机制,在强制力之外,提供一种引力,切实激发企业积极参与污染治理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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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晓敏,楼蕾,鲁建坤.中国环境保护税法与企业环境责任表现:政策效果与作用条件[J].经济学家,2023(8):10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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