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信贷一处处长曾辉周四在上海表示,金融机构应根据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际特点,探索符合PPP项目融资需求特征的方式和产品,同时要避免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成为加杠杆、扩大债务规模的工具。
他在出席2017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时指出,应该针对PPP项目发展不同阶段,创新提供不同形式和不同属性的金融工具和产品,通过开发性和商业性信贷结合、股债结合、保险资金等方式全方位参与,通过运用资产证券化投贷联动等金融工具,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融资和退出渠道。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PPP项目实际特点,探索符合PPP项目融资需求特征的方式和产品,提供覆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他指出。
他强调,对于PPP项目,传统金融机构不应过于关注地方政府本身背景,而是应更加关注政府和社会资本在责、权、利的分配机制。这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风险识别和评估、项目管理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机构应充分分析传统项目和PPP项目在还款来源、管理模式、融资期限等方面的差异。
他还表示,资产证券化对于盘活存量PPP项目、提高周转率和增加社会资本吸引力等有重大意义。未来要鼓励以规范化标准化程度高的资产,通过规范、标准、透明的方式开展资产证券化,尤其要关注基础资产规范性,要严格筛选运作规范权属清晰的项目,避免伪PPP项目风险向投资人传染。
2016年末,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以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明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两年以上、具持续经营能力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可进行证券化融资,并将优先选取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主要社会资本参与方为行业龙头企业的PPP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