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研究院概况|研究院要闻|公告通知|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学术成果|人才招聘|财税动态|金融动态
中心要闻
· 地方财政研究院成果《“千万工...
· 我院顺利承办第二届浙江省高等...
· 地方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余丽生...
· 经济高质量发展及2024年经济形...
· 地方财政研究院研究成果《实现...
· 我院钟晓敏院长应邀参加“财经...
· 地方财政研究院研究成果《共同...
· 财政学博士生交流会:搭建学术...
· 我院执行院长余丽生受聘为十三...
· 我院召开“文化研究工程”申报...
公告通知
您的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8月20日 14:26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2019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9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专项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三)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方式。项目通过网络申报,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网址:http://www.ywky.org)“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填写和提交。

2.申报说明。依据《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19年度项目指南》(附件)申报的项目,项目类型请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带一路”专项或信息化专项,除注明“题目自定”的专项项目外,其他项目名称不得更改。已通过初审的2019年中青班项目和民族班项目请选择相应项目类型填报。除以上项目外,请勿选择其他项目类型,如填报视为无效申报。

所有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申报时请注意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重大项目3年,重点项目2年,一般项目1-2年。

3.材料要求。申报人在“科研项目申报系统”中提交后,导出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份、双面打印),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学院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后,于2019年9月7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二)项目评审

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凡立必评,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现场答辩。立项名单拟于12月前公示。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反馈2020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申请项目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

地方财政金融协同创新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14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