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长项目申报时间的说明》要求,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年度项目校内系统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上一条:关于上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校内申报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日期的通知
地方财政金融协同创新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14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