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研究员在主题报告中探讨了“财政新常态与地方财政治理”。他认为预算改革、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在方案及操作过程中并不是同步。引发财政新常态源于经济新常态,但是财政收入变化并不等于财政新常态。新常态是保持一段较长时间的状态,而现在财政收入还处于变化的过程,远未稳定。当前财政收入的下滑更多的是因为经济增长放缓的结果,不能简单地以收入态势来概括财政新常态。用制度的态势来概括财政新常态更合适。进一步,杨志勇认为,财政新常态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财政支出决策约束机制的增强;二是财政支出与国家治理目标紧密联系;三是财政收入制度的规范化;四是财政管理的现代化。
此外,杨志勇还提出了地方财政能力建设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新常态下,由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不够明确,地方支出没有保障机制。其次,必须改变以卖地收入为中心的土地财政模式,需要进行增值税和消费税改革等。再者,关于地方债务问题,可以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去杠杆化的PPP模式解决。但PPP模式有风险,其局限性问题及相应的制度改革有待研究。
杨志勇认为,在财政新常态下,地方财政治理任务繁重,面临多方挑战,因此完成这些工作离不开高效的激励机制设计,也离不开财政专业研究的支撑。